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产业平台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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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2号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产业平台建设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综合研发楼(研究+办公)、门卫室、宿舍楼、写字楼、文体活动中心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照明、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附属设施,同时对工业园周边道路进行改造。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104.4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490.85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9.63吨;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4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蕉岭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