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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丽投资有限公司五华县华城镇金利华富居住小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点击:834次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1号

金丽投资有限公司五华县华城镇金利华富居住小区建设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建筑面积120544.05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商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小区园林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双枪直流120KW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台。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422.4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52.46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0.33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4吨;住宅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0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商业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9.5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五华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