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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格兰沃电子有限公司压合与表面处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点击:889次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2〕24号

  梅州市格兰沃电子有限公司压合与表面处理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厂房及配套设施,主要购置钻机、压机回流生产线,建设数控中心、压合中心,生产高端多层线路板,预计压合45万平方米/年、喷锡80万平方米/年、OSP 80万平方米/年。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632.1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448.8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1.26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折合标准板产能)不高于3.0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江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