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安诺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值5000吨负极石墨及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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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节能审〔2022〕22号
梅州高新区梅州市安诺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值5000吨负极石墨及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含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水池、检测中心、车间办公室等)进行加工生产,购置破碎机、摇摆筛料机、整形机、液相包覆炉、碳化辊道窑、成品线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及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线。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68.6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23.48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消耗量不高于2.48吨、柴油消耗量不高于4.51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54吨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县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