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16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见附件5)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二、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流程
(一)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企业开展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申报材料和一份电子版光盘。
(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附件2)、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报送至我局产业发展科,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同时各地无相关项目也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盖章反馈。
(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 (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QQ群:21723652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未在规定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5年首(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库。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财政关于“先入库再安排预算”的要求,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未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系统相应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安排资金。
(二)申报材料严格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每个项目全套申报材料统一采用 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其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对申报项目做到100%实地查验,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件的符合性负责,项目相关资料要及时存档,以备检查。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报送。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工业园区管委会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附件: 1.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
3.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5.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邓晨晖,电话:22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