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初审推荐和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组到现场审核验收,拟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元科技园)等七家企业通过2023年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2023年12月12-18日)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反映意见。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钟 英 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
梅州市2023年第一批拟通过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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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辖区 |
有效期 |
1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元科技园) |
梅县区 |
2025年 |
2 |
五华县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
五华县 |
2026年 |
3 |
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 |
蕉岭县 |
2026年 |
4 |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
梅县区 |
2028年 |
5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五华县 |
2028年 |
6 |
五华进家富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五华县 |
2028年 |
7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2028年 |
备注: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年,建材行业(不包括独立粉磨站)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