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价值先锋奖励”资金拟支持企业的公示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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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文件关于“价值先锋奖励”工作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年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价值先锋奖励”申报工作。经相关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初审,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开展查重和审核,报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等相关程序,拟对2022年符合“价值先锋奖励”条件的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和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分别奖励资金26.85万元、64.098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工信局运行监测科书面反映(地址:梅州市署前路6号,联系人:叶生、邓生,联系电话:2247078,邮箱:gxjyxjc@meizhou.gov.cn)。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