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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论英雄 寸土生寸金
文章来源: 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16 点击:486次

梅州高新区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园区提档升级、产业提质增效。(吴腾江 摄)

●本报记者 黄 科

通 讯 员 陈锐锋 杨伟南

一边是新项目用地紧张,一边是少数拿地企业自身经营不善,不能发挥土地效益,造成土地长期“沉睡”……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率,打破发展“枷锁”?梅州高新区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目标,从“投入思维”转向“产出思维”,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让“寸土生寸金”,推动园区提档升级、产业提质增效。

启动亩均改革

提高产出效益

改革生动力,改革出效益。为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园区企业发展活力,不断提高园区亩均效益,梅州高新区于2022年11月制定出台《“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对入园工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价结果,开展结果应用,在企业间营造同台竞技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树立和强化亩均效益意识。

依照《“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梅州高新区对园区工业企业2022年效益情况开展“体能测试”,依据企业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得分多者获得更好名次,并按照排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出让土地不满四年、租赁厂房不满两年或“小升规”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开展评价分类。

具体来看,梅州高新区对园区工业企业的评价并非一刀切。一方面,对规上工业企业采用“4+X”评价指标,“4”即设置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能耗产值等四项基础指标。另一方面,对规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采用“1+X”评价指标,“1”即只评价亩均税收一个基础指标;“X”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信访维权、信用记录、平台建设、上市情况等特色指标及加分项,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且易操作的评分标准。

2022年,梅州高新区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共100家,共评出A类企业30家、B类企业40家、C类企业30家。“落实资源要素配置优化政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正向激励引导,落实反向倒逼机制,与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有机结合。”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汉基表示,将以C类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加快推进低效用地盘活。

当前,梅州高新区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通过发律师函、启动闲置用地调查、开展二次招商等方式推动12家低效用地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5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并销号,7家企业已向市里提交验收材料等待验收。

2021年梅州高新区亩均产值99.4万元,亩均税收2.79万元;2022年梅州高新区亩均产值118.55万元、同比增长19.26%,亩均税收3.35万元、同比增长20.07%。

实施税收考核

确保项目见效

以更大力度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梅州高新区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变“投入思维”为“产出思维”,制定实施《新入园项目税收考核方案》,列为今后每个引进项目的准入要件,凡新入园企业都要做出承诺并接受考核,不断完善确保项目能够真正落地见效的保障约束机制。

“每一个项目签订的入园协议,我们都要求附加一条《税收考核刚性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李汉基将《条款》比喻成项目的“试金石”。

按照规定,新购地企业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四年届满后,第五年开始连续五年如项目未达本协议约定纳税强度,企业须就税收差额部分向园区管委会支付该年度的差额补偿金,企业应在该年度满第一个月内向园区管委会支付该款项。而对于新租赁政府厂房企业,《条款》同样明确企业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届满后,从第三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纳税强度达到250元/平方米(纳税强度面积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计算)。同样的,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届满后,从第三年开始连续五年如项目未达本协议约定纳税强度,企业须就税收差额部分向园区管委会支付该年度的差额补偿金,企业应在该年度满第一个月内向园区管委会支付该款项。

“项目等地”变“地等项目”,梅州高新区在新一轮招商争夺中抢占先机。今年1月至8月,梅州高新区新引进宝轮科技、鸿翔半导体、吉芯半导体等项目1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20亿元,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31.8亿元。今年1月至8月,梅州高新区全口径税收2.27亿元,同比增长66.6%。在园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亩均论英雄”改革带来的成效,正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