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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双胞胎饲料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点击:1350次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22号

梅州双胞胎饲料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散装车间、卸粮棚、筒仓以及智能化、自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555.4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46.06万千瓦时、生物质成型颗粒消耗量不高于3970.94吨、柴油消耗量不高于0.55吨;畜禽饲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88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丰顺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