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和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铝灰渣预处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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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19号
梅州市和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铝灰渣预处理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套处理规模分别为6万吨/年的预处理系统,建设铝灰渣储存单元、铝灰处理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公辅工程等,形成铝灰渣预处理规模为12万吨/年。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062.1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43.68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01.68吨;单位铝灰处置综合能耗不高于8.85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蕉岭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