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梅州五华河东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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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14号
广东梅州五华河东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70MW/140MWh的电池储能站,含28套储能电池系统、28套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中压箱)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722.3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215.1万千瓦时。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五华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