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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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 号)精神,现按要求将拟支持的梅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反映事项证明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地点:梅州市人民政府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期限:7日(2023年3月8日至3月14日)
联系电话:2272128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署前路6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收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拟安排计划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