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丰顺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点击:740次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来《梅州市丰顺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研发楼、宿舍楼、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消防、道路、照明、给排水、绿化、电气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96903.54平方米,295.34亩,总建筑面积411410.4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37亿元。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127011.40 平方米,190.51亩,总建筑占地面积6609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03925.12 平方米。二期规划用地面积57742.88平方米,104.83 亩,总建筑占地面积3568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9536.4平方米。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2839.14tce(当量值)、7266.91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2310.12万kWh,能耗2839.14tce(当量值)、7161.37tce(等价值);水消耗量41.05万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丰顺县统筹安排。
批复时间: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