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陶瓷土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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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报来《兴宁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陶瓷土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矿区范围面积0.258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00米至145米,可采储量368.1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29万吨/年,生产年限13年;建设内容为:厂房利用原有厂房,新建厂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建筑面积为4000㎡,其中厂区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为2500㎡,食堂宿舍约为1500㎡;主要设备有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602.54tce(当量值)、3856.04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1303.94万kWh,能耗1602.54tce(当量值)、3846.61tce(等价值);水消耗量3.67万m³。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兴宁市统筹安排。
批复时间: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