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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梅州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6-01 点击:907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要求,现就组织梅州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梅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梅州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以及工业强基等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http://data.gd.gov.cn)为“差”的企业不予支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加强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对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强链补链。重点支持工业强基工程“四基”领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0年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市项目申报;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参加项目所在地市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申报设备奖励、贷款贴息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报股权投资已开工的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组织申报。省明确规定,2021 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因此,请各地按照省通知的要求,特别是项目库申报专题方向的要求,按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市属企业直报市工信局。

  1.设备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的项目。组织2019 年9 月1日(含)至2020 年6 月30 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申报。一是申报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要求,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交申请完工评价相关材料。二是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项目资金申请相关材料。

  2.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组织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申报。一是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2号)要求,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交申请验收相关材料。二是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项目资金申请相关材料。

  (三)项目初审。推荐部门要对符合条件入库项目进行初审,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推荐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并对申报材料(含附件)进行真实性核查。

  (四)行文推荐。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将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文件一式二份(附完工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以及项目资金申报推荐文件(含省通知附件7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附项目资金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需附电子版,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五)项目入库。我局将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后,按省通知时间节点将项目汇总表正式上报省工信厅,并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争取列入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把握时间要求。请各推荐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将项目完工验收申请、项目资金申报和推荐文件等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于2020年7月1日前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积极配合开展验收(完工评价)和评审核查工作。从2020年7月上旬起,我们将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验收(完工评价)和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工作。请各地各有关企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项目入库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报省。

  (三)严格项目把关。要对项目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专项资金行为。

 

附件1-便函[2020]104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附件2-省通知附件.rar

附件3-粤工信规字[2020]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pdf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吴学明、陈彬,电话:2251361,邮箱:mzs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