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4-10
点击:839次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20〕351号)要求,现就做好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由符合条件的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下称《管理办法》)要求,向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组织推荐
梅州高新区及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示范基地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4月16日(星期四)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见附件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一式四份报送我局(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附:
附件1(粤工信服务函〔2020〕35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_.pdf
附件2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xlsx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辉、2272128,邮箱:mzxqy@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