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2020〕237号)的精神,我局按照现有资金按标准先行支持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剩余部分平均安排奖励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工业企业的分配方案,拟对经市统计局确认的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附件1)和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附件2)进行奖励,对2019年“新升规”名单内的76家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名单内的50家工业企业,第一批每家奖励9.36万元,两项合计1988万元。从省安排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题中列支。现将具体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反映事项证明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地点:梅州市人民政府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示期限:7天(2020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新,2272128;
邮寄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收。邮箱:mzmyqy@mzjxj.cn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项目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