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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10-15 点击:34次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55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文明确的推荐条件的企业或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

  二、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科工商务局组织本地现有的国家、省绿色工厂进行动态管理,对照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文中新申报的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并报送需调整或移除的名单。

  三、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

  四、请各地认真审核本地区企业、园区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择优推荐,于2026年10月21日前将县级推荐意见、推荐名单(见《省通知》附件2)、动态管理情况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我局,以便汇总报省。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55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3日



  (联系人:高 升, 电话/传真:2274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