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马甲的梅州志愿者在疏导交通。(吴腾江 摄)
●本报记者 何梓瑜
2022年11月1日起,《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从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交通秩序、社区秩序、乡村风貌、旅游秩序、校园秩序、网络秩序等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文明行为倡导规范和基本规范,鼓励和倡导践行美德、弘扬正气和传承文化。
城市街道干净整洁,交通出行秩序井然,志愿服务蓬勃开展,友善力量持续汇聚,精神风貌昂扬向上……《条例》实施两年来,浓浓的文明新风充盈梅州苏区大地,浸润群众心田。
广泛宣传学习
文明新风浸润人心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形成人人践行《条例》、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努力,离不开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持续推动落地。
市文明办依托全市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12个实践所、2257个实践站,在重要节日、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诚信建设和“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等。东山书院积极挖掘梅州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常态化开展阅读分享会、传统文化体验周、书院雅集等文化教育活动202场,参与人次达3.7万多人次。市教育局积极指导各地各校深化拓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各类文明礼仪体验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两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作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文明新风吹进了千家万户。
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和网络公示,我市评选出2022年度梅州“新时代好少年”50人,评选出2023年度梅州“新时代好少年”20人,推动4人获评广东“新时代好少年”。2022年11月至今,我市获评全国“最美家庭”2户,获评省级“最美家庭”4户、“书香家庭”1户,评选出市“最美家庭”10户、“优秀书香家庭”10户,“自强不息好少年”40人、“孝老敬亲好媳妇”40人,发挥“身边好人”榜样示范作用,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正能量。
自觉践行条例
文明有礼成为时尚
“一到上学、放学时间,学校门口接送的车辆很多,学生也蜂拥而至,幸好交通秩序忙而不乱,最明显的感受是过马路时司机都会主动礼让行人。”梅江区鸿都小学学生家长曾书华说,他的孩子从学校回家途中需要两次经过马路,以前走在斑马线上时,总是提心吊胆紧赶慢赶,生怕走得不够快被司机催促,如今,“礼让斑马线”已成为大部分司机的行为自觉,行人过马路越来越从容。
“光盘行动 从我做起”“文明用餐 厉行节约”一系列文明用餐标语在我市各大餐厅、学校食堂等地随处可见。
“现在点餐,大家都是量力而行,不多点、不浪费,即使多点了,我们也会提醒。”梅城客都汇一家餐厅经理告诉记者,如今广大消费者都秉承“吃好不浪费”理念用餐,点多了也会要求打包,文明餐桌成为一道风景。为避免浪费,不少餐饮单位还推出“半份菜”“多人套餐”供消费者选择。
《条例》实施两年来,在党员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示范带动下,文明有礼成为市民间流行的时尚。行政服务中心内,等待办事的市民自觉有序排队;银行柜台前,工作人员面带笑容、礼貌耐心;住宅小区里,居民自觉将垃圾分类打包投放;休闲广场上,市民牵着狗绳遛狗,随身携带垃圾袋以便随时处理爱宠排泄物……如今,在《条例》引领下,文明的种子撒播在梅州城市的每个角落里,盛开在每一个市民的举手投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