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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研究指南》及开展2024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点击:466次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引导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能源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结合广东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研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现予发布。为做好《指南》实施工作,同时开展2024年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应用推广4种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指南》所列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新型能源体系机制和模式创新7大领域126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可采用独立或联合方式进行申报,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通过联合体方式进行申报,以联合方式申报的,应说明各单位分工并签署报送联合申报协议(见附件2)。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能源相关企业或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经费预算不低于300万元(新型能源体系机制和模式创新类项目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数不低于10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能源相关企业或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全职在岗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并能保障研究投入时间。

  (三)项目应为正在开展或2024年计划开展项目,不支持已经完成或2024年不能开展的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应有利于解决广东能源行业发展问题或有利于广东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成果应形成广东应用建议或方案,“示范试验”、“应用推广”类项目成果应在广东省落地。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18:00,申报材料(见附件2、3)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邮箱gdnyj_xny@gd.gov.cn和gddlghzx_nycycx@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经评审、公示后择优纳入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并下达入库通知,在申报科技专项、协调创新资源、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本次纳入项目库项目不超过100个。

  (二)在入库项目中,遴选出意义重大、可行性强,亟需“集中攻关”或“示范试验”(不含“基础研究”和“应用推广”类)的年度“十大”重点项目,通过“一项目一方案”原则,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

  (三)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和实施监测工作由广东省能源局及其委托机构负责(工作指引见附件4)。各申报单位是项目主体,项目由各单位自主管理,并按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研究指南

             2.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3.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指引(2024年版)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