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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信系统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991次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梅州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梅州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梅市发改[2023]226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7月10日至16日,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为配合做好我市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工业节能宣传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请各地围绕活动主题,结合2023年工业节能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普及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和工业及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宣传展示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大力倡导节能降耗的社会风尚,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降碳,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合理用能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要积极配合同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做好本地区工业企业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聚焦重点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并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有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请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围绕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加强对本区域的重点用能、用电企业(单位)节能工作的指导督促,结合本地工业节能情况,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工业节能监察、工业节能诊断、“节能服务进企业”等交流推广活动,宣传推广一批节能与绿色低碳发展优秀案例、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典型模式、重大技术装备以及标志性产品,将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引入到企业,积极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为我市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对本年度工业节能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7日前将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高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gxjjn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