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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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25号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和生活服务设施(包括标准化厂房和标准化宿舍)、园区产业孵化中心、园区智慧管理中心、园区集散广场地块、二级消防站、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综合管网(包括给排水、供电、燃气、污水、消防等)、边坡支护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63.8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979.8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38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2.75吨;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8.2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江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