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信融资函〔202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一轮小升规企业奖补方案”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1号),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及各地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项目入库情况,现将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文及时抄送我厅备案。
二、密切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拨付进度将与省财政预算安排挂钩。
三、切实增强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
1.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2.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1日
(联系人:廖立颖,电话:020-83133274)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doc
· 附件2.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 附件3.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