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发动组织本地区企业、园区开展申报,遴选确定本地区2022年度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1、绿色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批绿色工厂推荐有名额限制,我市只有6个名额,请各地择优推荐。请申报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各地新推荐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有关重点用能行业申报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相关行业标杆值。
2、绿色设计产品。本年度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报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企业根据标准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3、绿色工业园区。所推荐园区需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我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名额仅1个,请有意向申报的园区提前与市工信局沟通确认。
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各地应组织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对于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应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二)企业或园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企业、园区应在自评价报告中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须重点对申报主体(企业或园区)是否存在以上情形进行核实查证,并在推荐文件中出具有关核查意见,对核查结果负责。
(三)申报主体(企业或园区)应自行开展自评价工作,编写有关自评价报告,并在自评价的基础上,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
(四)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地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确保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出具县级书面推荐意见,并参照工信部《通知》附件1格式填写县级推荐汇总表,于2022年10月10日前连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一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同时请指导企业、园区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上报。
二、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要求
请平远县科工商务局加强对平远县荣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组织该企业每年填报《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见工信部《通知》附件7),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报我局。对于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要马上上报我局,以便及时报省工信厅。
请平远县科工商务局通知平远县荣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并同时做好相关审核上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8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gxjjn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