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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5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飞灰和4万吨/年铝灰渣水泥窑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点击:1170次

  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5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飞灰和4万吨/年铝灰渣水泥窑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新建飞灰预处理车间,配套飞灰水洗预处理工艺设备等;依托现有5000t/d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飞灰50000吨/年、铝灰40000吨/年;配套铝灰暂存、旁路放风等配套设施。现有熟料、水泥产品产量不变。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095.1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704.77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吨飞灰处置能耗不高于39.03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蕉岭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