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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二期)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点击:1032次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2〕14号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垃圾中转站、研发楼等以及新建配套道路、综合管网(包括给排水、供电、污水、消防、智慧园区平台搭建及相关基础网络等)及照明、园林绿化、边坡支护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047.0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49.16万千瓦时、汽油消耗量不高于2.35吨;项目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4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大埔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