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埔恒得源可降解环保新材料环保颗粒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点击:883次
大埔恒得源可降解环保新材料环保颗粒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用房、加工区、厂房、办公区,购置三螺杆造粒机12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降解颗粒15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为4096.3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327.8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0.244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15吨。项目环保颗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7.31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大埔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