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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点击:845次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报来《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扩建设2栋锂离子电池生产车间(包含自动化锂离子电池生产线6条及配套设备设施)、1栋宿舍楼2#、1栋饭堂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784.83㎡,总建筑面积约24266㎡,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扩建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092.94tce(当量值)、2744.01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881.26万kWh,能耗1083.06tce(当量值)、2731.89tce(等价值);柴油消耗量4.33t,能耗6.31tce;液化石油气消耗量2.08t,能耗3.57tce;水消耗量0.87万m³。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大埔县统筹安排。

  批复时间: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