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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敏捷•翰林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点击:682次

  五华县弘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来《敏捷•珑悦府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104437.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760.70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1427.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8116.3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65183.93平方米,商业面积4202.43平方米),规划建设6栋26层商住楼、3栋26层住宅楼、4栋25层住宅楼、1栋24层住宅楼、1栋3层全日制幼儿园,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地下室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395.34tce(当量值)、2886.33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841.89万kWh,能耗1034.68tce(当量值)、2525.66tce(等价值);天然气消耗量21.06万m³,能耗280.08tce;水消耗量29.40万m³。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五华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