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富路达沥青制品基地沥青混凝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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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富路达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报来《富路达沥青制品基地沥青混凝土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其中,建设1栋2层共660平方米的办公楼,1栋1层共2000平方米的搅拌站塔楼和料仓,1个露天堆料场(半封闭)3000平方米。项目购置安装1条德基机械公司提供的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建成后年产能为15万吨/年。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474.78tce(当量值)、1530.94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30.02万kWh,能耗36.89tce(当量值)、93.06tce(等价值);柴油消耗量75t,能耗109.28tce;重油消耗量930t,能耗1328.60t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