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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天虹购物中心及配套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8-16 点击:721次

  梅州市山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来《梅州天虹购物中心及配套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58387.86平方米。由五栋住宅(含底层商铺)、一栋公寓、一栋综合商场(含三座塔楼公寓)组成,层高16至29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停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4193.23tce(当量值)、9796.78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2994.95万kWh,能耗3680.79tce(当量值)、9284.35tce(等价值);天然气消耗量42.2万m³,能耗512.43t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