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有序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
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既是能耗和碳排放较高的行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是基础性行业,对下游产业链发展至关重要,其高耗能属性主要由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决定,对这样的行业不能一限了之,而要精准施策、循序渐进,有序推动行业改造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合理设置过渡期,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近日,五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拟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的具体领域和改造要求,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高度重视。《通知》在落实《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改造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改造目标、改造时限以及配套支持政策等内容,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高能效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看来,《意见》和《通知》从推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设置能效约束性指标,引导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方式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举措得当、指标合理,兼顾节能降碳和经济平稳运行,坚持了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科学性。《意见》和《通知》均提出,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科学划定能效基准水平。无论是基准水平还是标杆水平,都与现行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了衔接,确保工作的协同性。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分批组织实施,这将有效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也是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的具体体现。
二是精准性。《通知》里提到的具体领域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科学划定了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得比较细,而且聚焦高耗能行业中碳排放较高的部分重点领域,没有简单将高耗能行业的所有子行业纳入改造范围,例如炼铁、乙烯、传统煤化工、玻璃、陶瓷等,并具体到工艺层面,做到了精准施策。
三是进取性。《通知》提出,拟建和在建项目应对照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对于存量项目,要在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的基础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通知》设置的指标值既有一定的超前考虑,但又不会过于激进,这些指标都经过行业专家多轮次反复探讨、充分论证,大多数企业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文件也提出,将根据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相关指标值,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
四是政策性。两个文件提出了多项配套支持保障政策,既有金融服务、税收优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等激励性政策,也有阶梯电价、节能监察、环保执法等约束性举措,并提出要对这些政策工具加以整合利用,综合施策,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理念。
综上所述,出台《意见》和《通知》,充分发挥能效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既可以助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又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希望地方政府、有关行业企业准确理解两个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国家节能中心 时希杰)
二、以能效水平引领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磷化工产业已形成以磷复肥为基础、黄磷深加工和磷酸盐精细化为主导、无机磷化工和有机磷化工相配套的现代磷化工产业体系,其中,黄磷能耗强度高、磷铵(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下同)能耗总量大,是磷化工产业主要的耗能产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黄磷、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提出了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的工作任务,这对抓住磷化工产业能耗关键环节、推动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了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
我国磷化工产业节能低碳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如“十三五”期间磷铵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9%,但也存在能耗标准修订滞后等问题,如黄磷、磷铵的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分别为2015、2012年发布,已不符合当前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通知》提出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既在现有的能耗限额标准上有了大幅提升,又充分考虑了行业能效现状实际和未来能效水平进步预期。例如,黄磷能效标杆水平比现有能效限额标准的先进值提升8%,目前仅黄磷行业能效领跑企业能达到该水平。落实《通知》要求,既有利于我国磷化工产业高质量生产和供给、推动有限的要素资源往优势企业集中,也有利于我国磷化工产业提升整体竞争优势,实现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
二、体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我国磷矿石约83%用于生产磷肥和磷酸盐,约17%用于生产黄磷和下游磷化物。大宗基础磷化工产品多、下游高端磷化工产品少,总体呈现“头大尾小、比例失调”的特点。《通知》提出,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这对行业大力推动结构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有力控制总体产能规模,新建装置应进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有效产能开工率。要以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标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耗双控和环境准入、限制用能等政策要求,推动工艺技术水平落后且不具备节能改造价值、未按期完成节能降碳改造的装置加快退出。另一方面,鼓励产业高端化发展。未来磷化工产业要向高品质、精细化、专用化、系列化方向发展,积极构建磷化工低碳循环产业链,推广矿电磷一体化发展模式,促进磷煤化工、磷盐化工、硫磷钛化工等产品共生耦合和产业链拓展延伸,实现全行业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三、体现了技术装备创新的导向
我国磷化工产业已迈入成熟期和资源整合期,磷矿石产量明显下降。充分利用好有限的磷矿石资源,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是磷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知》提出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这就要求积极开展技术装备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一方面,推广节能降碳工艺。利用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强化能量梯度优化利用和余热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先进磷矿石选矿技术、半水-二水法磷酸生产技术、湿法磷酸萃取结晶技术、管式反应器磷铵生产技术、湿法磷酸深度净化技术、氟硅伴生资源高效回收与利用技术等高效生产工艺技术,提高磷化工企业全厂综合能源管理水平,协同提升企业整体能效水平。另一方面,优化提升产品性能。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磷系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溶肥等新型高效磷肥产品,提高肥效,减少资源浪费。适应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以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等为主线,积极开发磷系电池新材料,推动锂电池产业发展,夯实新能源产业原料基础。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高永峰/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尚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