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对照省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和申报要求,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和流程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文和通过网上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二、请按省文件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对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请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将变更汇总情况和企业变更资料(一式两份)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
2.省文件相关附件1-7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吴学明、陈彬,电话:2251361,邮箱:gxjjsk@me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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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定稿).docx
· 附件1-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