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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咨询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文章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934次

通告〔2021〕35号

  为做好《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目录编制的专业性、严谨性、规范性,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机构承担目录咨询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咨询工作。

  二、项目内容

  对《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听证通告稿)从政策性、专业性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突出以下两方面:一是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重大技术装备的定义范畴并结合我省有关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实施,对目录进行梳理,突出重大技术装备,提升目录整体质量;二是对目录产品参数进行把关,确保参数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充分了解项目要求,熟悉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对国内外以及广东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有深入了解。

  (三)具有承担政府课题研究能力,承担过相关课题项目的研究团队。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研究主要内容、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8万元,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资料收集费、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论证费、办公及资料费、税费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可参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609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纬福,电话:020-8313581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9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