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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梅州市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6-17 点击:808次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入库摸底工作。

  请按2022年省市创新专题项目入库通知要求,开展本地符合条件拟申报入库企业项目的摸底工作,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拟申报用途(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于2021年6月29日前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做好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目前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照《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省入库通知附件1)进行申报。

  (一)入库要求。1.项目于2018 年1 月1 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2.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3.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4.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5.项目承担单位在2018-2020 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年均增长2%以上。

  (二)项目申报。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8号)要求,提交申请完工评价相关材料。同时指导企业提交项目资金申请相关材料。

  (三)项目初审。按照“谁推荐、谁监管”原则,推荐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四)行文推荐。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后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文件(附完工评价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以及项目资金申报推荐文件(附项目资金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同时组织相关企业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注册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相关完工评价和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7月2日前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入库。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局专项资金财审委员会审核和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省通知时间节点将入库项目正式上报省工信厅,并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争取列入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三、做好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

  鉴于我市暂无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计划,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中心依托单位。请组织发动各相关单位继续做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

  四、谋划制定“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围绕我市打造“铜箔和高端电路板、绿色建材、电声、新基建和互联网、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集群的目标要求,按照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申报工作指引(省申报通知附件3),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开展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的意愿,初步方案于2021年7月2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经共同研究、完善后再拟定工作方案,按省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报省工信厅。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吴学明、陈彬,电话:2251361,邮箱:gxj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