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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6-02 点击:827次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拟自愿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情况(原则上每个地区不少于1家),并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对接工作。鼓励各地采用网络会议、现场会、经验交流分享等方式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服务方案,推动本地企业积极接受节能诊断服务。

  二、拟参加本年度广东省梅州市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各类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请于6月2日上午下班前填写《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请表》(省附件1),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科工商务局或园区管委会提交,并于6月10日前,向县级科工商务局或园区管委会提交《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省附件2)。

  三、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在2021年6月2日下班前将本地区汇总的《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在2021年6月11日前将本地区汇总的《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附件2)分别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四、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必须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增加服务内容,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同时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2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gxjjnk@meizhou.gov.cn)

 

本文附件下载:

· 粤工信节能函[2021]4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 省通知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