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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21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的公示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1043次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1〕11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梅州市2021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3月30日至4月5日止,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工信局联系人:叶辉、邓国贤,联系电话:0753-2247078,电子邮箱:shiyxk@meizhou.gov.cn。

  附件:梅州市2021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梅州市2021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单   位

企业数据采集总量(家次数)

企业数据采集信息员补助(80元/家次)单位:元

各县(市、区)组织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经费(80元/家次)单位:元

市级工作经费(单位:元)

总下达资金(单位:元)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1280

311280

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梅县区科工商务局

194

15520

15520

 

31040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平远县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194

15520

15520

 

31040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丰顺县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五华县科工商务局

184

14720

14720

 

29440

合    计

1492

119360

119360

311280

5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