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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3-17 点击:948次

  市财政局,蕉岭县、丰顺县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5号)转发你们,并就落实省下达我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下达我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额度合计500万元,支持项目2个,专题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时计提工作经费共7.5万元(详见附件1、2)。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二、请蕉岭县、丰顺县科工商务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的签订和审核工作,盖章确认后于3月31日前将承诺书(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请蕉岭县、丰顺县科工商务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入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于每年3月25日前、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汇总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请蕉岭县、丰顺县科工商务局积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蕉岭县、丰顺县科工商务局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4)和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5),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同时主动配合做好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后续监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5号)

  2、梅州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

  3、梅州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责任承诺书

  4、梅州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绩效目标表

  5、梅州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区域任务清单

  6、梅州市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进度情况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mzjnxh@me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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