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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1164次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81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结合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于9月11日前按省附件表格汇总后,连同推荐意见、数据中心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光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报省。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0]81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_广东省发展改革委_广东省商务厅_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pdf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高 升,电话/传真:2274382,电子邮箱:mzjnxh@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