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24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地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节能考核范围,对成功入围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和园区,省工信厅将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各地可结合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等工作,努力培育创建绿色园区,后续省工信厅将研究制定有关进一步推动园区绿色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积极申报。请各地按照省《通知》(附件1)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申报。综合我市前几批各类绿色制造名单的创建情况,鼓励各地进一步加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的创建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及相应标准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查阅,近期标准清单可能还会有更新,请予留意。
三、及时推荐。各地要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确保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核查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推荐函、相关申请材料(各单项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
粤工信节能函[2020]24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pdf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0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mzjnxh@meizhou.gov.cn)